星期二, 一月 26, 2010

网路空间专栏四十九

你的嘴臉

新聞,沸沸揚揚過后都會“記錄在案”!

劉德華叔叔的婚姻故事開始沒人看,豆蔻村已不成村,目前繼續保溫的有趙明福和巴生港口案,每天“熱炒”的則是馬華党爭。

在數碼時代之前,一切都會過去,如船過水無痕。但如今,只要成為新聞變會在網路上有所記錄,任何課題都可以在世界末日之前留住。現在是留在硬碟或光碟等物體里,以后留在什么物體還不知道,總之會有。

作為記者,常常會看到讀者看不到的“嘴臉”(含有貶義)。這些“嘴臉”來自部長、前部長、政客、社會領袖、明星或甚至不知名的小人物。所謂的文明社會是最現實的,人還是有許多陋習。

有些人很愛講騙話,而且一講就是幾十年。有些很年輕就會癡呆或失憶,講過的話或做過的事不算數。有些立場不定,反反復復如墻頭草。有些則臉皮厚,被批評時變太極高手,四兩撥千斤把球踢給別人。

采訪時遇上這種“鳥人”(討厭的人),他們的立場變化比戲劇還戲劇化,好像烹制煎餅時那樣翻來覆去(只是情況形容,絕無貶義),雖然不比四川中國國寶變臉藝術快速,但也叫一般老實人惊嘆連連,目瞪口呆!

你騙得了誰?

老練的記者也并非等閒之輩,看慣72變且配用一面照妖鏡(相機或錄影機)和判官筆(筆),無論你再怎么變,終究一天會赤裸裸地無所遁形,從華麗的假象中被打回原形。

爭什么,鬧什么?人應該要有自知之明,有一天支持者和觀眾都離席了,你們還在臺上演戲唱衰別人,何苦呢?

雖然爭鬧可以不了了之,敵人可以擁抱又成好朋友,而且善良的人總是善忘寬容的,但不要忘記,在數碼時代,你耍壞時的一切嘴臉,還有見不得人的事,已一一記錄在案(互聯网上),你的后世子孫都看得到。

丑婦終須見家翁,你那樣搞到后來才紅着眼睛公開求原諒,多無謂呢?

現在最怕還是脫光光,以后不知道什么情況是更嚴重的人格傷害?

若要人不知的事,除非己莫為。想要名垂千古或遺臭万年,任君選擇。

若有一天不幸,你的嘴臉被人上載到網路上“永垂不朽”,希望你能接受自己成為社會的負面教材,因為這至少讓你還有點社會價值。

最多讓你收版權費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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