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六月 29, 2010

緬懷黃家駒

6月30日

17年就這樣過去了,還是沒有忘記,還是經常聽他的歌。

一起高呼樂與怒經常在耳邊響起,但已沒有激情,只有無盡唏噓而已。

星期二, 六月 01, 2010

網絡空間專欄五十六

注:這是網絡空間專欄(不知不覺竟以共60篇)的最後一篇。其實在上載時漏了4篇,小弟會找出來並在過後補上!

談創意?我才不聽你說!

chinliang@sinchew.com.my

華校生有創意嗎?怎么算都是有的,但要看比例是多少。我們總不能因為一位華校生發明了月球衣(其實我們真的還沒有這么厲害啦)、或設計出什么驚天動地泣鬼神的驚世之作,就說華校生“都”很有創意。請注意,小弟說的“都”,是指每一人!

同樣的,我們不能因為M黨的一段短片被指抄襲,就下定論說他們做什么都是抄襲來的。還有,我們也不能因為G黨有人被指為應聲蟲,就說他們都應是聲寵黨。不是嗎?

雖然我不同意K教授發表華小生沒有創意的“偉論”(言人所不敢言),但我也不認同他人以言論轟炸他的行為。他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而已,是對是錯可以討論。我們應該想些更創意的方法來回應他,而不是一味的口誅筆伐,甚至用臭口水淹沒老人家。

華小創意不創意?小弟只記得小時候什么都是“老師說”,老師說的都是至理名言。有一次,我據理(很充足的)挑戰國語老師,結果事件在校園傳出后,很多其他老師說我無禮(真傻瓜,就算老師錯也不可以當面講的啦!),還要見家長。但是到今天,小弟還是不認為自己無禮。

吾愛吾師,吾更愛真理(好像很偉大的思想!)。小弟不接受不管對錯,學生一切聽老師的,老師聽校長的,校長聽局長的,局長聽部長的......。能不能,我們也聽聽小學生的意見?

若不是教育出現問題,為什么會有校長罰全校老師舉手和罰站事件,而老師們當下沒有提出反對,或至少疑問?會不會有人不只沒有思考是非的余地,反而感到害怕,害怕校長不滿意自己的手舉得不夠高,站的不夠直?值得欣慰的事,這件事后來還是被告發了!

小弟也還記得小學時有一位女老師“功力深厚”,遠遠地還未走近課室,她總令孩子們發抖。因為,你只要在作業上寫錯一個字,或甚至那一筆,你就必須被木尺“敲砍”手背。

對于這種怪老師,小弟當時還沒有膽生毛,所以不敢挑戰。這種老師,能培養出創意學生嗎?這種老師,不管她創意不創意,都應該接受再教育才對。至于學創意教育嘛,就放過她吧。

這篇專欄見報時是大家迎接2010年的喜慶日子。小弟趁此難得的機會,祝福大家在新的一年里,都創意無限吧!(希望我那位怪老師看得見!)

网络空间专栏五十五

伏筆與人性

靜靜地仔細觀察人們,我們有機會見識到任何嘴臉或現象,有好有壞的。就像俗語說的,一天不死,一天都有稀奇古怪的新聞看(記者這職業才不會被淘汰)。

我們可能會在朋友的話語、臉上或互聯網“作品”上,看見他的另一種人性。而今天我要講的是“伏筆”,大家也一起來試試探討人的心理和反射出來的動作。

有時朋友打電話給我,會先問我在哪里?我因為工作,答案常常會是警局、醫院或任何災難現場,而朋友們最怕聽到的答案是在“太平間”(死人間)。

幾個答案是我講話時的伏筆,其實我只是在上述地方采訪新聞,而感到怕的是那些朋友,畢竟多數華人禁忌多多的。

正所謂生不入官門,死不入地府。而此地府絕不是郭庭源州議員指的地方政府,他指的那個“地府”是多少人擠到頭破血流都想進去的官府。這是體外話了,不好意思。

另一種伏筆,是你會看到朋友在網上寫<7740>:“下決定了”、“就在明年”、“手上多了一筆錢”。我覺得那是一種引人注意的招數。當你追問時,他猶抱琵琶半遮面,真是愛臉愛到出臉,但最終答案會讓你即刻失去興趣。原來,他參加XX比賽得了一筆獎金,決定明年跟女友出國旅游,這事沒讓八卦的你沾得什么好處,反而心里酸酸的。

小弟覺得,現在的人不再愛孤芳自賞,說話或溝通時,喜歡喜歡就來“伏筆”,實在太像鬼怪片劇情那樣,即妖怪被打死前總已留下它的種。若該片賣座,拍續集就順理成章。

那天同行爆料,指某青年政治人物L君也愛玩伏筆。

話說L君針對某政治事件報警后,在臨時記者會上說:“這些事,我是不想叫記者來寫的,我又不像敵對黨那樣愛宣傳,那么愛臉。只是記者們消息靈通,比我還早到警局等我,真是嚇了我一跳。”

后來有人拆穿了L君的西洋鏡,“舉報”說他報警的消息是他故意預先放在互聯網上的,因為他知道許多記者都會在網上搜尋新聞。

記者們知情后,都對L君的行為嗤之以鼻,結果他成了新一代“賤政客”。

网络空间专栏五十四

注:檳州警方已經有FB,但都是寫警方好的東西。

網路奇觀

讀者們忙碌,有可能會錯過互聯網上出現過的一些罕見新聞,小弟這里給大家講講。

話說有一名外國女人得了憂郁癥,不能過正常人的“工作生涯”,所以可放長假,領取保險公司的援助金,在家接受治療和平靜過活。不料,有人發現她“假期”時間內在互聯網上載了出席派對,看起來很快樂的精彩照片,顯得其生活是多姿多彩的。這下露出了馬腳,保險公司第一時間停止發出援助金,雙方隨時如港劇劇情般---法庭見。

聽說,外國一名被指涉及刑事案的嫌犯竟然可以通過面子書的作業,顯示自己有“不在场证据”,洗脫了嫌疑。與此同時,面子書卻又成為某國政府發放通緝犯照片的平臺。

另一名外國青年應征工作時自覺表現良好,以為十拿九穩可以過關,結果面試者在面子書(Facebook)上查出他過去荒唐的生活習慣。其后果可想而知。而據說,許多外國屋主尋找租戶時,也會先通過互聯網檢查對方的身份和背景,好的壞的一覽無遺。

搞不好,將來女孩們把男友帶回家見家長時,父母會先要男友的名字上網搜一搜。請各位即將長大的男生們好自為之,網上和前女友的恩愛照片可記得要銷毀了!

不久前,小弟一名女同行(記者)曾在面子書上透露自己將去金馬倫高原度假,結果周休后上班,即有同事排隊跟她要禮物。問題是,她當時還沒上山。

靠面子書與不少選民保持聯系的美國總統也曾有感而發地說,上載什么該先好好想想,以免一些爭議性的課題在任何時候被有心人所挑起。

作為工作上與時間賽跑的人,記者們一般都很會善用互聯網。不過,有些管理层认为那是浪费时间,有人甚至要在網上與下屬玩“捉蛇藏”。

相反的,有一些主管非但不介意下屬“玩”面子書或上網,而且自己也混在其中,借個平臺與下属沟通,关心下属的心情和看法。一般上,這類主管都会被员工奉为开明的主管。

我國至今好像還沒有出現如上述發生在外國的例子,我想是因為我國很多單位不開明,擋住了面子書。

你認為我們的警察部隊會用面子書嗎?抱歉,檳州警隊連個網站都沒有。

看來除了網路版的政治丑態和笑話,我國要靠網路新聞提高國際知名度,目前還真辦不到。

网络空间专栏五十三

神秘的警队


那天一位前同行受人所托,向我问起申请加入警察的细节。很抱歉,我不太懂,只知道自己已经超龄,没机会男儿当自强去“当差”。

因为跑意外新闻多年,对警方部队的操作从逐渐熟悉到培养出兴趣来。但老实说,警察朋友很会盘问证人或嫌犯,但若你要从他们口中探问什么,别说是罪案案情,他们连日常作息也不会告诉你的。总之,神神秘秘就是了。

一般上在没有被人民抨击和投诉时,规定可向媒体发布消息的高级警官(至少是警区主任,副警监以上)都愿意与记者会会面,高谈阔论(没有被人民投诉时)。不过,普通警官和警员多总是板起脸,十问九不知的。

警员对媒体十分敏感是众所周知的事,他们也不喜欢和记者聚在一起。除非,你和对方认识已久,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关系。无论如何,他们总爱话到嘴边留半句,而且在道别时一定告诉你说:严重警告你,有些事你知道就好,是不可以写出来的(态度跟政客一样)。

警方高层整天说,他们融入社会,要与公众“打成一片”。但是,他们对待每天打交道的记者尚且如此,那老百姓又如何了解他们,与他们培养感情呢?

警方的網站是有的,但那属于全国武吉阿曼總部管的,其他的不外是警察之友,或防范罪案组织等设立的。

不久前,一位IT青年兼部落格闻人(同行)出席警方节目后问我,我国警方网站的情况。由此可见,他经常在网路漫游,也不曾拜访警方网站。

获知警方网站乏味且资料不全后,他覺得很不是味道,但随后“奸笑”并告诉我,他要炒(新闻)。堂堂一州警隊沒有網站,是他报馆老总喜爱的新闻。他,总是这样满足他的“老大”。

对于警队,是我们要求太高了嗎?

我知道,警方还有一个博物馆网站,但里头一样没有什么看头。反而,一些热心人士、退休警员或警队狂爱者所设立的网站内容充实许多,连各级警员的薪水和福利也提出来供参考。

可惜这些热心者就算愿意免费为警方设立网站,也无法翻查警方的內部資料,加上限于法律和机密方面的考量,不能详细列出警方的全面消息。

如果我是总警长(这辈子甭想了),一定约见这批热心者,并给予一定的自由让他们义务管理警方的网站,然后给予嘉奖。只要是警官诚意发出的“好市民”奖状,公众是十分感恩的。

我在警察日见多许多这样的公众。虽然,他们领奖微笑并和总警长拍照过后,可能也还不十分了解警队。

网络空间专栏五十二

注:已經很久的專欄。

拉曼生溺斃

多重,多痛?

拉曼大學3位年青的孩子去金寶瀑布游玩時溺斃,有看新聞關心時事的人都知道這件事,至少也該耳聞別人談論新聞。大家聞知3名死者的悲慘遭遇時,相信皆會對死者和家屬寄予無限同情及惋惜。

換個角度看,我們發現現在很多媒体的記者都很懂得“利用”互聯网資源,在事發后很快地搜索到3位死者生前的點點滴滴。那些點點滴滴或是文章、或是照片,或者网友們的留言,很多都“轉化”成新聞。

既然新聞有了來源,呈現出來時一定圖文并茂了,版位也都不小。与死者毫無關系的人看了這种新聞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反應,但与死者有關系者,比如家屬朋友看了,可能會有很多話要說,比如对新闻点有一些意見,或許更多的是不滿。

自從有了交友网站,部落格到后來的面子書,凡可能是互聯网用戶者(主要是年輕人)一旦成為新聞人物(無論好坏事),多數媒体總要“循例”搜一搜互聯网。

這种做法看似大海撈針,但几乎每次會有收獲,尤其事主是年輕人時。關鍵在于搜索者在搜索的字眼,一定要和被搜索者有關。

其實把新聞人物在個人部落、网站或面子書上發布的文章和圖片當成新聞處理,一直都有爭議,包括記者們也持有各种看法,有时还会争论得面红耳赤。

有人說,那些新聞讓更多人确定情況和新聞人物的身份,無傷大雅。最好的理由是,那些圖文是貼在网上的,是公開的,登出來應該沒有問題。

持不同看法者說,雖然那些圖文上网時隨時可以看到,但畢竟是屬于個人的,必須得到有關人士的同意才能登出來。有些人可以授權你引用他的“一切”,但若是死者的話,應該沒有人能代表他做決定吧?誰能知道死者的意思呢?

法律,也不見得能厘清互聯网個人資料的這些問題。引用資料的恰当与否,對与錯也有待爭議,更何况许多情況的考量不能一概而论。

如果你問我的意見,我會要求你一定要顧及他人的感受。最重要的是,如果你堅持己意不管別人死活,你就必須負責和承擔一切后果。

或許,你該先量一量你自己有多重,能否承擔起他人心中永遠的痛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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