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八月 24, 2006

“大佬,记者啊,俾吓面喔!”

去香港前,东凯介绍了一个快周刊的摄影记者,阿杜,给我认识。

在香港的几天,CALL阿杜后,他特地来见我和女友,还带我们去茶餐厅。

我们在好像古惑仔聚会,压迫感十分的茶餐厅里,吃了接近HK 200的多司和奶茶。

他送我们回酒店时,已是凌晨2点多。3个夜归的人,在街上走了一段不短的路程。他一直放慢步伐,我们才跟得上他。

我在静悄悄的都市街头,仍看到一堆堆好像烂仔的青年,三五成群的不知在做什么。于是便问他,入夜在街头走,碰上匪徒怎么办?

他很平静地说......

跟他们讲:“大佬,记者啊,俾吓面喔!

就可以了。

我想在我们这边,说是记者的话,分分钟被槌多两下,捅多一刀

原来在香港,狗仔和记者,还是有分别的。

7 Comments:

Blogger 钪凯 said...

良哥,不会啦,马来西亚的记者其实也是有很多“好处”的。

11:38 下午  
Blogger 双响部落客 said...

那当然,不然我早就溜了.

12:55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所谓“同人不同命 同傘不同柄”

8:30 上午  
Blogger 双响部落客 said...

希望朋友们都不要匿名,让我知道我的支持者是谁.哈哈.

谢谢了.

10:34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应该是我向你说谢谢才对!!
因为你才是我的支持者,我的米饭帮主
真是死而无憾

3:50 下午  
Blogger 双响部落客 said...

既然这样,我只好无可奈何.

8:16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再见理想的确"自恋成狂"!!!

10:57 下午  

发表评论

<< Home




Free Site Counters